leasing
這玩意,說實在的,因為不懂,所以不碰。 用比較簡單的舉例來說明和質疑: 一、我開支票給你,或是融資給你,讓你拿去從事各種想的到,想不到的商業行為,保障在哪?如果你能給我擔保品,找銀行豈不方便息低,何需找我?你給不到我擔保品,那擺明逼我當高利貸,別這樣,別逼良為娼了。 二、我開一張BG做leasing program,我不放錢,花手續費開出來,你信我會開嗎?我先開,你不租,或是拖到快臭了,做extension,也是我損失。是我先開證,還是你先給利息,猜拳嗎? 三、那我們角色互換好了,你做荘開證,我來租。你要從哪一家銀行開證,我就先去那一家銀行開戶,直接三方對談,你、我和銀行。我直接問銀行,你開的證,我能貸多少,滿意我馬上把手續費、租金包含利息一併開BG交給銀行,你什麼時候開證給我,當天就跟銀行把我的BG領走,安全又公道吧?為什麼我每次提這樣的作法,隔天人就找不到了?嗯,凡事反求諸己,大概是我又老又醜,做人失敗吧。 簡單聊聊幾點就好,說太多,對身體不好。